报价规则:根据参与的包件提交报价总价(含税到仓到店价,含招标人仓库/门店内上、下人力费等一切费用,报价为小数点后两位),计算包件总金额,包件内商品未全部提供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。报价总价=每包件各商品价格(单价*报价参考量)之和,其中,所报单价不得超过“采购商品清单”所列分项最高限单价。以此总价成交后,此次报价的单价即为未来约定到合同中的采购单价。招标人按照实际采购量*所报单价按周期结算。
配送时效要求:收货地为北京地区的72小时以内送达,特殊品类和情况可经与需求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发货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供货的,可根据物流违约条款给予相应处罚。
配送时间:货物配送时间主要为夜间,具体时间以采购要求为准。
配送地区:北京(采购周期内新增其他门店的,按照采购方要求配送,不得以此为由收取额外费用;采购周期内配送方式调整的,以采购方要求为准,不得以此为由收取额外费用。)
供货期限:本次供应周期6个月。
结算:签订期限为半年的采购合同,结算周期按月结算。每个月10日(如遇节假日顺延至后一个工作日)为汇总对账日,对账期5天,对账期结束后按结果由供货商提供发票,采购方收到发票后7天付款